会计学(120203K)专业(专升本)

发布时间:2022-04-08浏览次数:2337设置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学生掌握扎实的会计、审计、财务管理等理论知识,注重锻炼学生的实践能力,使学生具有较强的会计实务操作能力、职业判断能力、财务管理能力,能胜任营利与非营利组织的会计、审计、财务管理等相关管理工作。


二、培养要求

(一)知识

1.熟悉我国会计准则,掌握现代企业会计处理程序和会计核算方法。

2.熟悉与会计工作相关的财经法规、方针、政策,掌握企业纳税申报、税务处理的基本方法。

3.熟悉审计程序和方法,具备基本的查账技术、职业判断能力和综合评价能力。

4.了解财务管理工作的具体操作程序,熟悉企业财务管理、经营管理的基本理论与方法,掌握正确处理财务管理业务的能力和技巧。

(二)能力

1.具有基本的英语应用能力。

2.具有良好的计算机操作和应用能力。

(三)综合素质

1.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水平。

2.具有诚信品质、实践能力、创新意识和国际视野。

(四)岗位能力与配套课程设置

1.基础知识,对应课程:高等数学、线性代数、概率论与数理统计、宏观与微观经济学、统计学、Python程序设计。

2.专业知识,对应课程:中级财务会计、成本管理会计、高级财务会计、审计学、税法、经济法、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会计理论。

3.文献阅读能力,对应课程:进阶综合英语(1)(2)。

4.基本能力:应用文写作。


三、学制与修业年限

本专业学制为三年(业余),实行弹性学习年限(两年半至五年)。学生在符合相关规定的条件下,可延长修业年限,延长期不得超过两年。具体规定见《上上海理工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籍管理办法》(上理工〔202017号)


四、主干课程

基础会计、财务会计、成本会计、管理会计、财务管理、审计基础与实务等。


五、学位课程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大学英语、管理学原理、毕业论文(设计)。


六、毕业与学位

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培养计划全部课程和学习任务,并符合各项要求者,准予毕业并发给毕业证书。毕业生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上海理工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管理办法》(上理工〔202132号)等学校有关规定者,经学校学位委员会审查通过,授予管理学学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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