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点、各位同学:
根据《上海理工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管理办法》(上理工〔2023〕95号)和《上海理工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业水平测试办法》(上理工继教〔2020〕15号),现将2025年春季学期申请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学士学位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与要求
1、2021年、2022年和2023年入学的专升本毕业生;2019年和2020年入学的高起本毕业生。
2、为落实教育部《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教督〔2020〕5号)文件精神,在之前学期已完成毕业设计(论文)且拟申请授予2025年春季批次学士学位的学生,其毕业设计(论文)重复率应经学院统一检测且结果低于30%,否则申请不予受理。
3、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CET-4)或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CET-6)成绩达到420分,或取得全国英语等级(3级)考试(PETS-3)笔试成绩合格证书,或通过继续教育学院组织的大学英语学业水平考试,从证书打印落款日期至学校正式受理学士学位申请日期为止,七年内有效。
二、申请办法
本次申请为在线申请后提交纸质申请材料,具体流程如下:
1、登录上海理工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教务管理系统”;
2、报名申请专栏—学位申请—按要求填写学士学位登记信息并上传附件:英语成绩证明,详见附件3;
3、打印学士学位申请表,核对信息无误后,请签字并在规定时间内与英语证书复印件一起交给所在教学点。
三、时间安排
1、学位申请截止时间为2025年5月20日,满足要求的学生可在教务系统提交学士学位申请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2、教学点依据《上海理工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管理办法》进行学士学位授予资格初审,将《2025年7月拟授予学士学位初审名单汇总表》(附件4)(签字盖章完整)与学生学士学位申请表及英语证书复印件送交至总校教务办公室,截止时间为2025年5月26日。
联系人:贾老师;联系电话:021-55272818
特此通知。
附件:
1.上理工〔2023〕95号-上海理工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管理办法.pdf
2.上理工继教〔2020〕15 号-上海理工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业水平测试办法.pdf
继续教育学院
2025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