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点:
根据《上海理工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办法》(上理工继教〔2025〕9号),继续教育学院本学期对学生的毕业论文进行抽查,现将抽查结果(详见附件1)予以公布,抽查结果和重合度检测结果不一致的以抽查结果为准,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请抽查结果为“修改后答辩”的学生请重新修改论文,并于11月17日前将毕业论文终稿以PDF或WORD形式传至教务系统毕业论文“论文终稿”处。逾期未上传的,视为放弃本次毕业论文教学环节,成绩记为无效。
再次抽查结果为“同意答辩”的论文,方可进入毕业论文答辩环节。
三、抽查结果为“延期答辩”的学生,由论文指导教师再次审核修改论文,由教学点安排在下一学期开学后两周内答辩。延期答辩的毕业论文成绩评定不得为“优秀”或“良好”。
三、抽查结果为“取消答辩资格”的学生,本次毕业论文成绩记为无效。
公示期:2025年11月12日-11月16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与继续教育学院评招办联系。
联系电话:55271409 钱老师
继续教育学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