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续教育学院关于做好近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1-28浏览次数:1346设置

各学习站点、全体师生员工:

124日,上海市委、市政府宣布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机制。按照上级工作部署,为做好继续教育学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全体师生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经学院研究决定,现将有关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

各学习站点应高度重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要充分认识疫情防控工作的严峻性和复杂性,以对广大师生员工健康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坚决杜绝侥幸心理。明确各学习站点主要负责人为防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严格按照学院要求,切实做好情况排摸、信息报送、预案制定、场所整治等疫情防控工作。

二、加强情况排查与信息报送工作

各学习站点应全面排摸并掌握本学习站点师生员工春节期间行程动向与健康情况,对两周内到过疫情重点防控地区、接触过疫情重点防控地区人员、接触过确诊或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病例的重点人群要予以重点关注。以上人员如有健康异常情况的(具有发热(≥37.5℃)等症状),应及时向学院报告并持续关注(学院联系人:周瑞宏,联系电话:13818793774)。

三、加强教学活动管理

根据要求,高等学历继续教育2020学年春季学期的开学时间,各学习站点不得早于217日,具体开学时间与注册、补考等安排将另行通知。此外,疫情解除前,各学习站点暂停一切大型活动。

四、制定工作预案,做好开学准备工作

各学习站点要针对春季学期开学前疫情防控制定工作预案,同时密切关注疫情进展,动态细化完善防控措施,并落实各项部署要求。开学前,各学习站点务必做好教学场所的环境卫生整治工作与相关物资的保障工作,加强排查因疫情原因不能按时返沪的任课教师情况,提前做好春季学期相关教学任务的调整与落实,并及时与学院互通信息。

五、加强个人管理,密切关注自身健康

疫情解除前,建议师生避免前往疫情重点防控地区,尽量避免到通风不畅、人流密集场所活动,并减少不必要的聚会与外出旅行,日常生活中也要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健康的生活方式。

两周内到过疫情重点防控地区、接触过疫情重点防控地区人员、接触过确诊或疑似病例的,应及时主动电话向所在学习站点报告并联系所在社区登记;出现发热病症和呼吸道症状的,应及时就医;无症状者应按要求进行不少于 14 天的医学观察。

 

学院将根据疫情的发展情况和上级部门相关工作要求加强对疫情的研判和应对工作,如有新的变化将另行通知,请全体师生及时关注。

 

上海理工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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