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学年秋季学期新聘教师
任课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学习站点:
为做好学院教学安排工作,根据《上海理工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教师任课资格认定办法》(上理工继教〔2020〕14号)的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学习站点于6月23日前,在教务管理系统里为新聘教师填写《教师任课资格认定表》,并上传新聘教师的身份证、教师资格证、职称证明、学位证明、学历证明等相关证件的电子版。相关纸质材料由各学习站点保管存档。
二、从教务系统打印《教师任课资格认定表》,由站点负责人签字审核后送交学院305办公室。
联系人:孙老师(联系电话021-55271409,电子邮箱jxjy02@usst.edu.cn)
上海理工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0年0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