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学年春季学期学籍电子注册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1-06浏览次数:619设置

各站点及相关继续教育学院学生:

注册是延续学籍有效性的必要条件,为规范我校继续教育学院学生学籍注册工作,保障学校教学秩序平稳运行,本学期继续教育在校生学籍注册施行学籍电子注册。为做好本次电子注册工作,根据《上海理工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籍管理办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注册对象

1.2023级春季学期学籍电子注册对象:

 ⑴所有2023级新生;

 ⑵所有2021级、2022级专升本学生,2019级、2020级延长修业年限的专升本学生;

 ⑶所有2020级高起专学生;

 ⑷所有2019级、2020级、2021级、2022级高起本学生,2017级、2018级延长修业年限的高起本学生。

2.休学期满复学的学生应先办理复学手续,学籍恢复后方可进行学籍注册。已办理休学等手续的非在校学生无需注册。

二、注册时间及方式

1.教务系统电子注册时间:202318日—2023228

2.注册方法详见附件1(新生登陆需修改密码,并完整填写新生信息登记表)。

三、注册安排

1.学生因故不能按时注册的,需在2023228日前向所在站点提交书面申请和相关证明材料,获得总校批准后,另行注册。

2.各站点于202235日之前向总校继续教育学院教务办公室报送加盖站点公章并且站点负责人签字的未注册学生名单(名单样张详见附件2)。

3.各站点于2022312日前把2022级新生的学籍信息表交至总校教务办公室。

四、特别提醒

1.学生注册前应缴纳学年学费,缴费要求详见“2023年春季学费缴纳通知”。

2.未注册学籍的学生,无法登录教务管理系统进行有关操作。

3.超过学校规定期限未注册而又未履行暂缓注册手续的学生将按照自动退学处理。

4.休学、保留学籍期满,在学校规定期限内未提出复学申请或申请复学经复查不合格的予以退学处理。

请各站点高度重视学生学籍注册工作,将本学期学生学籍注册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到全体学生,确保每位学生认识到学籍注册工作的重要性,并及时完成注册。


附件1教务系统电子注册方法.docx

附件2.2023年春季学期上海理工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未注册学生名单.xls

上海理工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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