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点、各位同学:
根据《上海理工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检查办法》(上理工继教〔2023〕08号),为做好本学期学位毕业论文(设计)(以下简称毕业论文)复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查范围:本次申请学士学位的学生毕业论文,具体名单详见附件一。
(二)复查重点:本次毕业论文检查着重检查论文内容、格式,复查结果评定为“合格”、“不合格”。
复查结果评定为“合格”的毕业论文,方可进入论文答辩环节;复查结果评定为“不合格”的毕业论文,须延期答辩,修改后的论文经专家审核评定为“合格”的方可进入答辩环节。
(联系人:钱老师,联系电话:55271409)
三、复查结果将于11月21日公示。
上海理工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3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