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学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优秀学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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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4-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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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教学点: 根据《上海理工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优秀学生评选办法》(上理工继教〔2020〕9号)文件规定,为做好上海理工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2023学年优秀学生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上海理工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除2024级以外的在校学生。 二、评选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维护国家利益。 (二)遵纪守法,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遵守社会公德。 (三)学习刻苦认真,按时参加听课和考试,学年平均成绩不低于80分,在学风建设中能起到榜样引领作用。 (四)积极参加社会(公益)实践和集体活动,身心健康,乐于助人。 (五)在学年间获得校内外荣誉称号或奖励等获得者优先参评。 三、评选名额 优秀学生评选比例不超过教学点各专业总学生数的3%,不足1人的按1人计。具体名额请见附件1。 四、评选程序 (一)符合评选条件的学生登录学习平台(https://shlg.o-learn.cn/)上传《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优秀学生审批表》(附件2) (二)教学点在学习平台对申请学生与材料进行初审,按照名额确定推荐名单,并在教学点公示3个工作日。 (三)2024年6月19日(周三)17:00前,教学点将签字盖章的《上海理工大学2023学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优秀学生推荐名单汇总表》(附件3)的电子版发送至linnachen@usst.edu.cn。(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55274939) (四)继续教育学院对各教学点推荐名单进行最终审定。 (五)评选产生的优秀学生,由继续教育学院统一颁发荣誉证书。
附件:1. 3.
上海理工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4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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