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教学研究与建设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6-04-07   浏览次数: 16


各教学点、各任课教师

深入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根据《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上海高等教育重服务强贡献计划》及《上海理工大学深化综合改革方案(2025-2030年)》(上理工委〔2025110号)等文件要求,进一步深化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教学改革,推动内涵建设与高质量发展,创新人才培养模式,聚焦“大思政课”建设、产教融合等重点方向,开展2026年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教学研究与建设项目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选题

结合学校本科教育思想大讨论,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培养引领职业发展方向的创新性应用型人才为目标,将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坚持教育发展、科技创新与人才培养一体推进,聚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内涵式发展,遴选一批兼具创新性、示范性和实践性的教学研究与改革项目。2026年度重点支持以下方向的研究与实践:

1.“大思政课”建设研究探索继续教育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特点、路径与方法,推动课程思政与专业教学有机融合。

2.产教融合协同育人模式研究:围绕行业企业需求,探索校企合作、订单培养、实践教学改革等产教融合机制。

3.探索“人工智能+”教学改革研究:探索人工智能在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实践教学及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应用场景等方面的研究与改革。

4.课程体系与教学内容优化研究:对接职业能力标准,优化课程结构,开发特色教材或案例库。

5.教学质量保障与评价机制研究:探索适应继续教育特点的教学质量监测、评价与反馈机制。

6.学生学习支持服务体系建设研究:关注成人学生学习困难与需求,构建全程化、个性化学习支持体系。

7.其他具有创新性与推广价值的教学研究与改革项目

    二、申报条件

    1.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实行项目负责人制度。项目负责人限1人,主要参与人员一般不超过5人。每人作为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1项,每人参与(含主持)项目不超过2项。

    2.项目负责人应为我校从事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工作的专业负责人、任课教师、督导及管理人员等,其中重点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项目负责人应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有师德失范行为的实行“一票否决”制。

    三、申报立项与项目管理

    1.申报立项:本次教改项目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申报名额另行通知。

    2.项目管理:项目建设周期为2年;若已满足结项要求,可在学院规定时间内申请提前结项。学院对项目进行跟踪管理。

    3.项目验收:项目建设期满,学院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验收结项。获资助的重点项目负责人须在建设期内以第一作者身份至少发表校定B类及以上期刊校验论文1篇,一般项目负责人须在建设期内以第一作者身份至少发表教研论文1篇。所有论文须标注由“上海理工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教学研究与改革项目专项资助”,研究成果不重复统计。

    4.项目经费:批准立项的项目经费由继续教育学院统一动态管理。

    四、申报工作安排

    1.项目申报:项目负责人填写《上海理工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教学研究与改革项目申报书》(word版),并将签字版pdf版本发送至jxjy02@usst.edu.cn

    2.申报截止日期:2026430日,逾期不再受理。

    3.专家评审:学院组织专家评审后择优立项。

联系人:钱老师,陈老师

电话:55271409


附件1 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教学研究与改革项目申报书.docx


继续教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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