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给予赵晓青等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退学处理决定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05-27浏览次数:10设置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和《上海理工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籍管理办法》(上理工〔202017 号)相关规定,经上海理工大学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对截止20243月已经超过最长学习年限的66名学生作退学处理。

因难于联系,请以下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收到本公告后,立即与继续教育学院联系,领取书面退学决定书。对于不主动领取退学决定书的学生,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视为送达。

联系人:申老师

联系电话:021-55272818

附件:2024春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退学名单.pdf


上海理工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4527




返回原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