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26学年秋季学期校外教学点授课教师课时费计算与核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流程和进度安排
1.10月16日前,学院综合办公室完成附件1中标准课时费计算,并下发至各校外教学点。
2.10月22日前,各校外教学点完成附件1中课时费核对工作,并填写相关数据。如对附件1中数据有疑问请与相关科室进行联系,若有修改由相关科室提交综合办公室进行修改;各校外教学点核对无误后将附件1提交综合办公室审核。
3.10月29日前,综合办公室完成附件1审核,计算最终课时费并上报学院党政联席会审议;审议通过后综合办公室将附件1电子版下发至各校外教学点,各校外教学点签字盖章后将附件1纸质版提交综合办公室。
4.11月5日前,各校外教学点根据最终审议通过的校外教学点课时费计算表,向学院综合办公室提交课时费发放批次计划(纸质文档和电子文档各一份),详见附件2。本学期课时费可发放时间为11月、12月和1月,各校外教学点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发放批次和月份。
5.每月5号前,各校外教学点向学院综合办公室提交课时费发放表(纸质文档和电子文档各一份),详见附件3、附件4、附件5。

课时费计算发放流程图
二、注意事项
1.校外教师课时费发放到账时间一般为教学点提交课时费发放表的当月;本校教师课时费发放到账时间一般为教学点提交课时费发放表的次月。如遇年末学校财务关账等情况,课时费实际发放到账可能会存在延迟。
2.按照财务处相关要求,外聘教师和退休教师需要提供身份证号、姓名等信息,详见附件3;本校在职教师需要提供姓名和工号等信息,详见附件4;新增外聘教师和退休教师需要提供证件号、银行卡号、开户行等信息,详见附件5。请各校外教学点与授课教师仔细核对相关信息,以确保可以顺利将课时费发放到位。
3.课时费发放标准参考《上海理工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任课教师课时津贴核定办法》(上理工继教〔2024〕8号),详见附件6。
三、联系方式
综合办公室 贾老师 电话:55274939
教务办公室 张老师 电话:55272818
教学评估与招生办公室 陈老师 电话:55271409
上海理工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6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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